#头条创作挑战赛#看来要来真得啦,中小学、幼儿园又是一次大动作。据报道:为了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发文部署,明令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设立小卖部、超市。校园周边不得设立售烟、售酒网点。看来学校又少了一笔巨额进项。
从文件要求上看,无疑国家对青少年健康保护是十分重视的。所有售卖学生食品都是经过严格抽检的。相信无论学校内部小卖部、超市及周边网点绝对不敢逾越红线,否则,高额的罚金及带来的法律后果将是他的无法承受。
文件中所说的原则上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设立小卖部、超市。这中间还有余地。幼儿园就不说啦。现在中小学,尤其是寄宿制中小学一般都设立小卖部和超市。由于不让学生外出确实不设立不行,名曰方便中小学生日常生活用品的购买。
其实里面的利益不说明眼人都知道,还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即使招标,每年所交的费用令人咂舌。不仅是小卖部和超市,学生食堂也是如此,难怪许多人拼命往里挤,里面的诱感实在太大啦。
具体学校周边网点不得售烟售酒。这一点做得很正规。据本人具体调查,确实学校周边基本没有设置烟酒零售点。市场监管十分严格。
现在问题是学校既然设立了小卖部、超市和食堂。关健是商品售价是否合理?食堂饭菜是否适合学生口味?饭菜质量如何?份量是否充足?不能因学生不让外出,就成了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学生花了钱而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实在是令人愤恨。
至于学校周边不得设立售烟售酒网点。我认为出发点是好的。而现实是学生要想买烟买酒,在哪里都能买得到。监管起来工作难度实在不低。您要不卖给他吧,他说为家长买的。除非实行实名制,让那些学生心有余悸,应该会起到一定作用。恐怕需要学校和家庭切实负担起对学生加强监管和思想教育的责任。
作为上级部门应把学校及周边摊点食品卫生检查常态化。同时更应该把校内商品价格及饭菜质量作为重点来抓。使孩子在校不仅吃得好,钱花的合理。既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又能学习更多的知识。毕竟家长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是他们对孩子未来希望的寄托。
希望此次行动不要雷声大,雨点小。风声过去,死灰复燃。应彻底整治学校食品经营乱象,使师生健康和权益得到真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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