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升明(赤壁)
因了看书的随意,我读书多半是一本书看几页,丢下。下次再看或许又是另一本书,又看几页,丢下,等待机缘再来继续。就像现今城里的烂尾楼,很多建一半的楼,烂着了。我也有很多读一半的书,烂着了。楼烂着了,随时可以看见,警醒人们要把它建完。书烂着了,怎么警醒我把它读完呢?
因了这个问题,我拥有大量的书签。
现在买书,我一般在网上买,因为便宜,而且,大多店家送书签。那些书签制作也挺精美。一张小小的卡纸片上,寥寥几笔勾勒出一幅水墨画,配上几句隽永的话语,印刷清晰,画面清爽,颇具匠心,让人赏心悦目之际,还能启迪思维。
其实,我看书,也有看完的,且大多都看完了。但看完了的书上,也会插满书签。因为书中有些精彩,看过后怕一时想不起来,就用书签做个记号,并在书签反面做个笔记,这样就便于查阅。这就是书签的好处。
其次,书签还可以给我带来满满的回忆。它可以让一些遗忘过的美好,重新找回来。
双节期间,阴雨连绵,阳台看书。当时于书架上随手抽了本《红楼梦》。这本书是无需书签的,不知读了多少遍。偏偏随手一翻,却于书中见到一页书签。一个硬纸卡,是一件衣服的吊牌。拿起来一看,猛然想起是前年生日,某位朋友从外地寄来的生日礼物。顿时就感到一阵温暖,许多美好的回忆也历历在目。于是一个电话拨过去,换来一下午的温馨时光。
而这个吊牌插在《红楼梦》中,自然是因为最喜欢这本书,那最真的情谊,自然留在最喜欢的书中。
书签本身也是一种记忆。一本书看到哪里了,夹个书签,下次再看,直接延续。这就是一种记忆的辅助行为。所以,书签完全可以赋予另一种情感的记忆。
有一位文友,素未谋面,他的大作出版时,惠寄我一本。这种情义自然是要倍加珍惜的。当时收到文友的书,我立即找了一个鲜红色的卡纸,插一半在书中,另一半高高耸出。这样,我每次浏览书架,首先就看见这位文友。
当然,书签并不是一个人懒散的理由,书之为物,还是有其完整性,必要全面阅读方可窥全豹。即使一时读不完,后续还是应该读完。正如我朋友说的一样,还是一本一本地读。所以,书签的作用,不仅是留存记忆,也还是一种时光的承续。拿一本有书签的书,翻开来,承续上回时光。
这也是有始有终的为人之道。
责编: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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