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化!货运从业人员防控最新要求

11月15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明确了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提高行业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物流保通保畅,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货运经营者和场站运营单位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切实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运渠道外溢传播。
记者发现,《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明确了道路货运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要求。道路货运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司乘人员可选用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随车携带使用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对于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要求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每趟次2次(进出各1次);离开低风险区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可疑症状不得上岗。
附表:
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六版)来源:奔流新闻
责任编辑:杨阳监审:穆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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