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头发让我心惊肉跳可不是一天两天了,简直成了我的心病。
曾经一头乌黑浓密的青丝,如今已经变得稀疏且鬓已星星。虽说是年至半百,心也着实不甘。以前每每听到有人对我说“你这头发真好,又黑又密又柔顺”,我只是礼貌性地一笑了之,从不放在心上,总以为是人家看我从头到脚实在是没的可夸才如此说。现在想起还真是“我那头发真好,又黑又密又柔顺”。
也不知从哪天起,我的秀发开始弃我而去。直到某日清晨醒来,发现密密麻麻的头发陈尸枕上,还有洗头后水面上漂浮着黑压压的一片后,才意识到兵临城下,大敌已至。匆忙打开手机百度,才知道人类头发的生长呈周期性,每天都会有50到100根头发进入休止期,也会有相应数量的毛囊进入生长期,从而保持一个动态平衡。可是,望着眼前“纷纷”飘落的青丝发,心尖儿颤颤地,这何止100根啊?从那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地对着镜子,上翻着眼皮去拔掉那根飘摇在头顶的白发,因为白头发她也是头发啊!于是开始搜集各种生发、护发“秘方”,经过一年多的折腾,头发该走的还是走了,走得那样绝情,那样生无可恋,辜负了我对她的一往情深……
人体应该没有哪个零部件的数量比头发更多了吧?据说有十万根左右,如此浩浩荡荡的大军,且盘踞在人体最高峰,与主宰人行为思想的脑袋紧密相连,可见其重要性。她发簪高挽、云鬓巧梳,那是高贵、端庄、优雅,偷瞄一眼就会令人望而敬畏。她披洒过肩的飘逸,如一帘瀑布直泄,会从眼睛一直清透到你心底最柔软的角落。她卷曲蓬松的妩媚,那种妖娆多姿使人迷恋而沉醉……真的,无论她以何种形象出现,都是气质与美丽的重要因素。
还有,青丝与情丝谐音,又给她赋予了象征爱情的伟大使命。古时候,就有女子剪下自己的一束青丝,赠予心上人以定终身的风俗;也有“结发夫妻”之说,新婚之夜,新郎新娘各自剪下一个头发系在一起,以表永结同心、白头偕老之意。“窈窕淑女,君子好癖”想来那位君子倾心的淑女,也应是鬓云欲度香腮雪的美丽。
以前,看到男路人甲头顶个“鸭蛋”,两边所剩无几的几根宝贝梳理得油光噩亮,奋力地爬上头顶去支援灾区,曾不止一次偷笑暗暗嘀咕:“留那几根干啥?干脆剃个光头得了,省的被风刮的原形毕露”。今天才体会某君和我同样的心情,我也是每天精心梳理余发,对那些大有燎原之势的星星白发也是惜之如金吗?无论男女,谁不希望自己有一头浓密靓丽的头发啊?就像那高峻挺拔的山顶,植被茂盛的总比那裸露着光秃秃的大石头养眼吧?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别说我们这样的小女子,就连驰骋疆场策马横刀的花木兰,从战场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我的头发,和我朝夕相处,陪我走过了半个世纪。我的过往,她比我更了解,我的秘密,她比我记得还清楚。不过呢,我对她如此溺爱,她是不会把我的囧事泄露天机的……
扎着红头绳的羊角辫,记得童年的我手捧母亲从灶堂里扒出来的烤红薯,在初冬的早晨,面向太阳背靠西墙,吃得满脸鼻涕都变成黑色。脑后的马尾,记得学生时代看着英语考卷的我留下的眼泪。齐耳短发,记得出嫁时的我,上花轿感觉像是走亲戚,没想到和这个“亲戚”男人一过就是一辈子,好在这人说我的头发真好看。披肩的卷发,也记得刚刚进城安家的我,上个厕所都要跑到马路对面排队。最得意的是我的沙宣头,她陪伴了我的整个职业生涯,在工作当中跌了多少跤,磕破了几次头,留了多少血,我的头发都看在眼里。我相信她会替我把这些个窘态藏在发丝里,夯实在岁月里。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最欣赏的就是她。她也一定不会忘记,上班路上,每经过一扇玻璃橱窗,我都会深情地看她一眼。
我也曾问我过得“御用”理发师,手艺是不是退步了,怎么越来越偏离我的心灵坐标?理发师愣了一下,平淡地笑了笑,说大姐我会努力的。原来人家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也不去无谓地折腾我的头发了,不管她还剩多少,不管她以何种形象示人,我都会努力保持岁月静好。
人到五十,头发像余下的日子越来越少了,夜深人静时,每每想起,就会用心语对我的头发絮叨:该走的就走吧,就像我失去的岁月,不会从头再来,再不去责怪你们无情了。舍不得我留下来的这些头发们,大概和我一样,记忆力会越来越差了吧?渐渐地把该忘的都忘了吧!以后我会一如既往地善待你们,就像善待我的余生一样。
花开花落,潮起潮落,我就恬然地陪着我的头发,优雅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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