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药家鑫案

看到标题后,最醒目的三个字莫过于“女司机”,无可厚非,这是媒体为了吸引流量使用的惯用手法—标题党。其实,看了新闻以后,最令人气愤的不是“女”司机,而是令大家引起共情的受害者被拖行。

这次事件,不禁让人想起闻名一时的“药家鑫事件”。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药家鑫开着一辆车,购物之后便驾车向学校的方向前进,就在他驾驶着车辆的过程中,张某驾驶着电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与药家鑫的行驶方向对向而行。但随后,张某便被药家鑫驾驶的车辆撞倒在地,倒地之后,张某虽然发出了疼痛的呻吟声但意识还很清醒。在事故发生后,她只做出了记下这辆车的车牌后的行为,就遇到了从车上下来的药家鑫,但他从车上下来并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在他的生活环境下,他是不被允许犯错的,尤其是看到对方在记自己的车牌号后,担心此事会引起诸多的麻烦。于是,他便从车上拿出了之前购物时买到的一把水果刀,朝着张某的身上连续捅刺了8刀,随后驾车逃离了现场。在逃逸的过程中,出于慌张,他还撞到了两名行人,致使两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势。

同样是在撞人后,没有第一时间施救,而是视伤者的生命如草芥,最终,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位女司机是幸运的,好在伤者没有死亡,否则,她面临的将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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