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愿去武汉出差。专门出一天时间去找高上,这时候他正百临华业。高上见到西装草履、夹着牛皮公文包的宋书恩,吃了一惊,这家伙除了穿不凡、身上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贵气质,育直就是个贵族公子。
“看样子混得不错、说说。”
四年大学生话、已经把高上变得有了一些为知只分子模样,满胎都是魔满花薰着金丝池的近视眼镜、头发杭成中分式。一招一式都很像个城市人了。
“再展得不错、还能比得上你吗?”
宋书感叹口气、拿出带嘴的“石林”烟,给自己高上点上,在亦漫着花香的路动山上、宋书恩向老同学诉说自已几车来的经历与遇,春天的路麻山花木葱笼、远处的东海发光离离。高上告诉他。这毫山。原名罗家山、也叫落装山、后来式议大学第一任文学院院长间一多改成现在这个名字。毫,就是石头坚硬:咖、是古代知女戴的头饰。
宋书恩与高上在一个偏修处的石头上坐下,回想当年。宋书思从公文包里拿出张名片递给高上,高上拿着名片念道:沙源县城关领厂办公室主任。
宋书愿与高上在大车上见过面之后、一直通着信。高上拍了一下宋书恩的肩膀,说:“老同学,好!好!真为你高兴。二十一岁当上一个厂的办公室主任,不简单!”宋书恩眼里已是泪花晶莹,他摇摇头:“我这算什么?”想想三年高中,好像就在昨天,那时候,他何曾想过会在工厂干?心里全是名牌大学。
回忆起过去,自然说起母校。高上说等毕业了约与几个同学去母校看看。宋书恩苦笑说:“我还有脸回母校?至今,包括老师同学,我也就跟你有联系。高上,你一定不要向老师同学透露我的消息。这辈子,我无颜见母校老师同学了。”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再说你也没做什么,你该放下了。”具国宋书恩再次摇摇头,苦笑了笑,说:“放下?我能放下吗?每每回忆起那个夜晚,我的心都会颤抖,放下?这辈子恐怕我都放不下了。
在高上面前,宋书恩的内心充满了自卑。在高中,除了云丽霞,他几乎没有一个特别要好的同学,而出事后的落差,更使他无地自容。内心深处,在他逃离后就与母校隔山隔水了,如果不是与高上的邂逅,这辈子也许真的会与母校和同学们断绝来往。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自己人生道路的变化,他越来越感觉自己对母校的思念与牵挂是那么强烈。这时候,高上成为他与母校联结的一个纽带。保持与高上联系,宋书恩还有一个想法,高上学的是中文,将来会分到与文学有关的单位。而自己喜欢文学,肯定有用得着他的地方。舞:衡突与高上分手时,宋书恩拿出三百块钱,说:“马上要毕业了,事多,分配工作也需要活动吧,经济上有什么困难跟我说。”
高上百般推辞,他跟宋书恩并没有太深的交情,怎么肯接受这样的馈赠?宋书恩一脸的真诚,说:“高中我就你这一个同学了,就算借我的中吧?”如此,高上才收下钱,与宋书恩拥抱了一下,说:“老同学,不说了,我记在后来,高上通过努力留到中北省省城,分到了新闻出版部门,为宋书恩帮了很大忙,成为他人生中的“贵人”。
一九八八年春节,宋书恩带着新婚不久的吴金玲回老家。作为新媳妇的吴金玲,肚子里已经有了宋书恩播下的种子,如果不是棉衣的遮盖,肯定会原形毕露了。大年初一早起,在爹的带领下,宋书恩与吴金玲挨家挨户地给五服以内的本门自家长辈磕头。磕头的见面礼少得让吴金玲有点儿受不了,除了嫡亲的大爷、叔叔给了十块钱,其他的都是五块三块,好几家给的都是一块。宋书恩偷偷地告诉她,这是礼节,再少也得磕。
因为是新媳妇,婚礼又没在村里办,年轻人、半大孩儿跟了一大群。爹从沙源回来跟爷爷奶奶说书恩娶了个好媳妇,爷爷奶奶就把这个信息在大街上广泛宣传。吴金玲就成了金马村新媳妇中的尖子,大家争先恐后来一睹她的芳容。小,在围观的人群中,宋书恩再次看到了傻改柱和他的傻媳妇老七,大概是他们因为傻而没有心事,几年间模样几乎没变,四五十岁的人看起来还很精神。傻改柱拉着老七挤到吴金玲面前,仔细看了看,说:“就是不赖,怪好看。”山又说:“小三儿干啥都中,喂兔中,寻媳妇也中,寻恁好个媳妇,又抓住了。”
有人说:“改柱你还是个大伯哥哩,哪有大伯哥那样看兄弟媳妇的?”傻改柱笑笑说:“我是个傻子,谁跟我一样啊。”
人群发出一片哄笑。宋书恩想,这傻改柱的很多傻话,听起来倒一点儿也不弱智,还蛮有些哲理。
爹对宋书恩说:“别看改柱傻,每年大年初一都知道领着媳妇挨家挨户磕头拜年,弄一大包核桃、糖果。”
正月初三,宋书恩在家里搞了一个小范围的同学聚会。中午,爹把酒席张罗好,马平川与邢梁早早地赶到。因为一个村,宋书恩对他俩的情况基本清楚。马平川从师专毕业,分到柳青县三高成了一名政治教师。邢梁在参军的第二年考上了军,如今也毕业返回原部队,成了一名见习军官,过了见习期,就能扛上一杠一星的少尉军衔了。
马平川应该是宋书恩最要好的玩伴。小时候,马平川是个别筋头,很不爱说话。马平川因为别筋,同村年龄差不多的,他几平谁都不玩,唯独跟宋书恩特别铁。他对宋书恩的评价是,没坏心眼儿,公平,最讨人喜欢的是跟谁都能玩一块儿。他们的关系是从一对小免子开始的,马平川想要一对兔崽,却只有三毛钱,宋书恩知道他想要兔子,二话没说就给他送去一对,还不要钱。马平川感激得眼泪差点儿出来,两人的关系迅速升级。
宋书恩与马平川从来没有在一个班过,但这一点儿也不影响他们在一起玩,上学放学的路上总是形影不离。
在初中两年的冬天里,宋书恩几乎全住在马平川家。他家的条件好一些,被褥还算宽裕,宋书恩不想睡地铺的麦秸窝,就一直跟马平川打通腿。
等到初中毕业,两个人又一起考上了高中,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却一直没断联系。每到星期天从学校回来,彼此总会去对方家里看看,如果赶到一起回来,两个人就会在马平川住的屋里聊上大半夜,然后打通腿睡觉。
在很长的时间里,宋书恩对马平川一家都心存感激。在那个家家户户都不富裕的时代,能够在冬天里享受足够的被褥,对于处在像他这样贫穷家庭的孩子,真是不小的恩惠。
宋书恩因为常住在马平川家,马家人对他都很好。下了晚自习回到家,已经是深夜,饥饿的感觉特别强烈,马平川会跑到厨屋里,拿两个窝窝头,端一小瓷碗腌白菜疙瘩,两个人坐在床头狼吞虎咽地吃完,再喝一碗热水,浑身热乎平的,肚里也不贴噜了,这才钻进被窝。被窝里有马平川他娘烧的热砖(那时候买不起热水袋,就在炉灶里放一块砖烧热,然后用破布包起来放在被窝里),冻得猫咬一样的脚触到那热砖,便有一股温暖传遍周身。
宋书恩曾经多次回忆起住在马平川家里的温暖,非常留恋,非常怀念。在他远离家乡的日子里,他不止一次地思念马平川的父母,还有他的弟弟妹妹们。宋书恩与邢梁,同村还同班。邢梁的父亲是个教师,母亲很能干,家里孩子又少,经济条件在全村都数得着,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不像宋书恩家,几乎每天都是半饥不饱。
在童年与中学时代,宋书恩最突出的记忆就是饥饿,那时候,他特别渴望粮食,玉米面与红薯干面两掺的窝头能敞开吃,对他一家来说就是奢望。他家的馍筐里,经常装的都是红薯、胡萝卜,很少有窝头之类的面食。往往,在宋书恩非常渴望一块窝头的时候,邢梁就会给他递到手里一块一即便是在初中,宋书恩也从来没有矜持过,总是毫不客气地拿着就大口大口地吃。邢梁不仅经常给他窝头,还会出其不意地给他一小块馒头或是白面、玉米面两掺馍,甚至是一个炸面坨。对于食物极度匮乏的宋书恩来说,每次的食物都会让他记忆深刻。
邢梁话不多,却心里做事。他与宋书恩的友谊,应该算是脾胃相投。他们玩得好的时候,已经是三年级了,宋书恩他娘还没有死。
除了睡觉的时间,他们几乎经常在一起,上学在一起,放学了一起去地里割草。到地里说是割草,其实割草是个由头,很多时候都在干与割草无关的事情,诸如掰个玉米穗烧烧,拔一捆黄豆炸炸(用火烧得让豆荚炸开,豆粒焦黄),刨几窑红薯焖焖(在地上挖一个坑,垒上土坷垃,用柴火把土坷垃烧热后再把红薯放到坑里,用烧热的土坷垃盖住焖上一两个小时红薯就熟了)。
肉是那个时代非常紧缺的食物,尽管猪肉、羊肉、牛肉都是几毛钱一斤,但大多数家庭只有在过年时候才会见点荤腥。宋书恩与邢梁在上到五年级的时候找到了解决吃肉问题的办法—这是很辛苦又很解馋的事情。
这个创意源于邢梁的一次发现:他娘放在屋里逮老鼠的老鼠夹子夹到了一只鸡,由此他想到了用老鼠夹子逮鸽子、斑鸠(那时候有很多蓝色的野鸽子和灰褐色的斑鸠)。
在一个初秋的傍晚,宋书恩与邪梁带着一个老鼠夹子来到了南地打麦场,把老鼠夹子下到了麦糠里,然后躲在场边的沟里注视着老鼠夹的动向。不大一会儿,一群灰蓝色的鸽子盘旋着落在了场上。他们屏住呼吸,看着鸽子悠闲地在麦糠上
啄食。宋书恩的心都提到了噪子眼儿,小声问邢梁:“能夹住不能啊?
“能,保准能,等着瞧吧。”
正说话,砰的一声,老鼠夹被一只鸽子啄翻,两个用铁丝弯成半圆的弓形被中间的一个弹簧紧紧地合在一起,那只鸽子的脖颈被牢牢地夹住,它的两个翅膀还在不停地扑棱。其他的鸽子被那个同伴遭受的突如其来的袭击惊吓得展翅高飞,它们顾不上陷入绝境的同伴。,
宋书恩与邢梁箭一般地冲到那只已经昏迷的鸽子前边,把那只鸽子从老鼠夹子里拿出来,然后用绳子捆好它的腿和翅膀。食人一人个真露摩向“有鸽子肉吃了。”宋书恩说着吸了一下口水,“就是太少了,一次只能夹一个。”
“再下一次,一会儿鸽子就又飞回来了。”邢梁一边再次把老鼠夹下好,“回头再多拿几个老鼠夹,多下几个地方,就能多逮几个。”始■单顺宋书恩疑惑地问:“它们知道有老鼠夹了,还敢再来吗?”情侧邢梁胸有成竹地说:“敢来,它们饿着呢。”种工两个人再次躲到沟里,眼晴一眨不眨地盯着场上。果然,鸽子没有接受教训,它们又一次盘旋而来,迈着高傲的步子在麦糠里觅食。件意接下来又重演了刚才的一幕。两个人高兴地把鸽子取回来再次下好老鼠夹。邢梁说:“鸽子是没有记性的,一会儿就又飞回来了。”
宋书恩虽然高兴,却惋惜地说:“这鸽子也真傻,看来轮不到自己头上它们是不会长心。”
那天,他们坚持到天黑,抓了四只鸽子。在邢梁家里烧水褪毛,开膛切块,直到晚上十点才吃上鸽子肉。
以后,他们一有机会就拿着几个老鼠夹到地里,夹住的除了鸽子,还有斑鸿,当然也有家鸡(因为他们的捕猎,村南边住的几户人家养的鸡会不时失踪,但都归罪于黄鼠狼或皮草狐,没有人想到是他们)。
后来马平川与宋书仲也加入了吃肉行动。人多嘴杂,特别是宋书仲,嘴特别没把门的,是个吃狗屎谝渣的角色,加上行动不好保密,便产生了好几个吃肉活动小组,他们如法炮制,拿着老鼠夹子四处逮野鸽子、斑鸠。渐渐地,这种行动的成功率越来越低,无论是野鸽子还是斑鸠和家鸡,都没有足够的来源供他们捕捉。宋书恩这一组还曾经有一次因为速了人家一只家鸽跟人打了一架,最后不得不罢捕,把老鼠夹子束之高阁。
没了野鸽子与斑鸠,后来他们就开始吃麻雀。冬夜里,他们搬着梯子,拿着手电,挨家挨户掏屋檐,抓住麻雀就地摔死。屋檐里掏完了,邢梁又创造性地把目标指向搭着红薯秧的墙上,几个人一人拿着一根木棍在红薯秧上敲来敲去,干燥的红薯秧发出哗哗的声音,一些碎屑落在地上,藏在里边的麻雀很难躲过密集的木棍,连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敲死落在地上,有人拾起来丢在篮子里。这些被处死的麻雀虽然小,褪毛开膛后只剩下两条腿上有点肉,与鸽子、斑鸠比起来不光肉少得多,也难收拾,但数量多,一次几十只乃至上百只,也够吃一嘴解解馋。但掏麻雀太费劲,有一次因为马平川从梯子上掉下来把胳膊给摔折了,每个人回家都挨骂,有的还挨了打,并被命令往后再也不能掏麻雀,他们的吃肉行动彻底罢休。在宋书恩的记忆里,邢梁带给他的,最多的就是吃一在经常被饥饿困扰的日子里,这种享受无疑是快乐而美妙的。
焦楚扬领着媳妇抱着孩子来到宋书恩面前的时候,他大吃一惊。两年多没联系,他连孩子都有了。 焦楚扬已经在乡党委办公室干临时工一年多了。因为他能在地区报纸上发点儿“豆腐块”“火柴盒”的新闻稿,加上还喜欢给市报省报写点儿读者来信反映当地的一些阴暗面,不光在全乡小有名气,也给乡领导带来了一些麻烦。党委书记一句话:“这个年轻人会要笔杆子,得把他弄到乡里来要,不能乱要。”焦楚扬糊里糊涂就进乡党委办公室了,在乡党委办为乡里唱起了赞歌,还兼号公文信息,再也不乱写读者来信了。
真正走向社会,在生活的压力下,同学之间逐渐减少联系,甚至断绝联系,是人生的大趋势。宋书恩这时候才意识到,友谊在生活面前真的太无足轻重了。“焦楚扬,你太不够意思了吧?结婚生子都不跟我说。”宋书恩把焦楚扬的儿子抱在怀里左看右看,“你不是比我才大一个月,结婚证昨领呢?”
焦楚扬笑道:“没领结婚证啊,这有啥奇怪的?咱这儿都这样,先举行婚礼,该生孩子生孩子,等够年龄了再去领结婚证。”
宋书恩又吃了一惊。他一直对自己结婚的年龄耿歌于怀,因为年龄不够几次推辞何玉凤提出的结婚要求。当初要是不顾及年龄跟她结了婚,哪有后边的移情别恋?或许也会像焦楚扬一样有孩子了。
穿着军装的邢梁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显得特别满洒帅气。几个同学坐在一起,只有焦楚扬显得有点儿土头土脸。几年下来,焦楚扬身上的锐气与棱角几乎被洗刷得无影无踪。
四个人中,宋书恩从在高中时的一号位置,变换到四号,现在最多也只能算三号。马平川在初中学习平平,甚至就没有过考大学的想法,后来竟是那般顺风顺水,鲤鱼跳龙门,有了找对象也能挑挑拣拣的资本,掌握主动权了,而他身上当初的死板木讷也找不到了,多了几分才气,人似乎也变顺眼了。邢梁走的算是农村青年跳出农门的第二条路,高考落榜能幸运地到部队“曲线救国”,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军官,将来转业也是国家干部了。焦楚扬虽然身份还是个农民,但去了乡政府大院,还在乡政府的心脏部门工作,为乡政府摇旗呐喊,也算土鸡变孔雀了,挺令人眼热的。宋书恩应该与焦楚扬的状况差不多,都是农民身份,都没有名分。他此焦楚扬好的地方,是工资高,工厂里没有公派正式工,地位都一样,没有低人一等的感受。焦楚扬也有比他好的地方,那就是工作的场所属于领导机构,属于上层建筑,虽然在政府大院里有低人一等的感觉,而在大院以外的人看来也挺风光。
宋书恩心里酸酸的,有点儿不是滋味,倒不是嫉妒别人比自己强,而是生活的变化无常。奶奶说得真对,是你的推都推不走,不是你的拽也拽不来。一眨眼,几个亲密的同学之间的关系结构就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爹跟年轻人说不到一块儿,安置好酒菜就去了堂屋。大哥大嫂带着孩子回家过年,爹的心思都在一对龙凤双胞胎孩子身上,两个两岁多一点儿的小家伙真是金童玉女,花蝴蝶般地在院子里飘来飘去,谁见了都眼热得不得了。孩子的名字是宋书恩跟何玉凤扳着字典起的,爹和哥嫂都很满意。一想起何玉凤,宋书恩的心里就隐隐地痛。如今自己已经与别人走进洞房,七八个月过去了,她过得怎么样呢?分手之后大概三个月,宋书恩在县城看见过何玉凤一次,她与程老大一起买东西。他悄悄地在后边跟着,玉凤的脸上几乎没有表情,在挑选床单被罩之类的床上用品,还有衣服。程老大跟在后边,一脸的小心,为玉凤挑好的东西付账。他们难道准备结婚了?不然怎么会买床上用品。宋书恩一想到何玉凤结婚,不免心生悲哀。这么快,曾经的恩爱,曾经的山盟海誓,曾经的如胶似漆,竟如一场春梦,转瞬即逝了。他没有机会跟她说话,也没有必要说话,远远地跟着她,默默地看着她。那一刻,宋书恩的心都碎了,他在路边的一棵树下停止跟踪,靠在树上泪水横流。她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了,可以肯定她的婚姻没有爱情,她今后的生活也许没有浪漫、没有憧憬,甚至没有目标,但无论如何,她的生活中都不再需要他了,再也不会出现宋书恩这个名字了…
大哥陪几个人喝酒。如今他家庭和睦,幸福甜蜜,人精神了许多,劝起酒来能说会道,一点儿也不像是掏粗力挖煤的矿工,有了点城市人的优越感。甲酒席持续到下午三四点,最后酒桌上只剩下宋书恩与焦楚扬。吴金玲与焦楚扬媳妇坐在床上被窝里说话。屋里没有生火,像冰窟一样冷。这两间东屋还是宋书恩小时候跟大哥、二哥一起住的泥棚,大哥结婚时候用报纸扎了一下顶,因为下雨漏水有的报纸浸了水发黄发黑,有的像小孩子尿床留下的不规则图案,有的像淡雅的小写意国画。
焦楚扬说:“生活可以改变一切。”
三四年前的那次见面,焦楚扬对文学还信心十足,成为文学大师的雄心壮志气冲斗牛,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文学也移情别恋。他写的一篇篇小说、一篇篇散文、一首首诗歌,像做错事情的孩子一样待在抽屉里安分守已,他不好意思告诉人,它们曾经坐着邮车去过省城和北京、上海等地的杂志社,却又被不客气地打发回来。它们在杂志社的牛皮纸信封里被他从村会计家里拿回来的时候,塞在腋下或捂在衣服里,几乎没脸见人。它们的碌碌无为让他很失望,他对文学也越来越凉一看来文学给他带不来任何实际的好处。后来他认识了乡广播站的一个业余通讯员,让他试着给广播站、报纸写点儿新闻稿,真是立竿见影,县广播站、市报很快就出现了焦楚扬的名字。最让他兴奋的,是绿色的稿费单,虽然都是三块五块的,却让他有了很大的成就感,自己的文字可以换钱了。
结婚后,焦楚扬有了建设小家庭的责任,更加实际,拼命地写稿子,写读者来信。为了稿费,当然也是为了被慧眼识珠,有机会被哪个单位录用,甚至哪一天摇身一变,“转正”成为“公家人”。当他被乡政府吸收,激动得夜不能寐,兴奋得多少天都平息不下来。他对媳妇说:“太阳出来了,太阳出来了,你真是我的福星!”“文学是属于贵族的,不属于我们,我决定不再跟文学纠缠。”焦楚扬恶狠狠地说。宋书恩对焦楚扬无话可说。可以说,是文学给自己带来了人生的转机,让他有机会拥有现在的生活。但是,到了工厂,他对文学也越来越淡,创作的欲望被繁杂事务一次次地扑灭。他也思考过,老四靠文学实现了身份质变的愿望,而且成为专职的创作员。他如何不羡慕?何曾没有过成为作家的梦想!但他能把厂里的工作撂下不管去写作?文学之于他,太渺茫,太虚幻了。对文学,他心里没有底,他不知道它会给他带来什么。而当下的生活,是那么触手可及,是那么令他满足,他得珍惜一这也是命运对他努力的馈赠!情”,指,架士卡静其宋书恩与焦楚扬抽着烟说话的时候,与他们一步之遥的床上的四只耳朵听得清清楚楚。
焦楚扬愤愤地说:“平川和邢梁的学习成绩跟你根本没法比,可命运就这么蹊跷,你自己弄了那么一出,后悔吧?”
宋书恩看了一眼床上,两个女人在窃窃私语,吴金玲似乎没有注意他们的谈话。他给焦楚扬使了个眼色,焦楚扬意识到自己不该透露这样的真相,话戛然而止。他又说:“你现在不是很好吗?在厂里也算管理层,挺牛的。”的宋书恩摆摆手,说:“说点儿别的吧,别说我了,我惭愧。”
又侃了一阵,焦楚扬一直熟睡的孩子醒来发出了警报:过渡性地干哭了几声之后,开始了悠长的哭叫,好像受了什么委屈,悲伤而洪亮。
焦楚扬媳妇风驰电掣般地冲过去,掀开被子抱起儿子,小家伙的小鸡鸡上已经挂着水珠,妈妈把他尿尿的姿势还没有摆好,一道冒着热气的水流已经喷薄而出,落在地面上溅起了欢快的水花。
焦楚扬媳妇喘着粗气说:“王八羔子,你要是给你叔叔婶婶尿床上,他们还不骂你爹娘啊。”
吴金玲看着可爱的孩子,不觉表现出一副做妈妈的温柔做派,说:“孩子家,他尿床上俺暖干,也沾沾你儿子的喜气。”
“臭小子,有啥喜气?”
焦楚扬媳妇嘴里的话是贬低孩子,脸上却满都是幸福。在孩子面前显得特别有耐心,她把孩子抱在怀里,洋溢着母爱的目光照在儿子脸上,还嗯啊不停地与小家伙交流。
焦楚扬一家三口走了。宴席彻底地散了,宋书恩坐在渐渐暗下来的屋里,怅然若失。宴席总会散的,总会散的…
宋书恩突然想哭。他走到床边,抱住吴金玲,禁不住抽抽搭搭哭泣起来。吴金玲吃惊地问他:“不是好好的吗,怎么了?”
好一会儿他才止住哭,说:“我们都长大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透明了……”
初中时期最亲密的三个同学,都有了各自的生活,今后的交往也许会越来越少。他又想起了马巧花,大年初二她走娘家回来,特意跑到宋书恩家里送了一条粉色的丝绸被面和自己织的四叶经粗布床单。
马巧花拉着吴金玲的手说:“嫂子,俺书恩哥可是个才子,从小学习就好,能考上县一中,差一点儿没上大学…你可真找了个好女婿。”马巧花差点儿说漏了嘴,马上改变话题,对宋书恩说:“书恩哥,你看嫂子多排场,要人样有人样,要人品有人品,你可得对人家好点儿。”,会立宋书恩对马巧花的话非常恼火。这哪是一般街坊关系的同学?一看就知道是青梅竹马的密友,简直就是添乱!
他耐着性子对她说:“你先回去,我们还得去我姥姥家,马上就得走,回头再说话,回头再说话。”
马巧花这才恋恋不舍地走了。对这个儿时曾向他主动暴露过身体,结了婚还曾经和他示过爱的女人,宋书恩开始厌恶,打骨子里产生的厌恶,甚至有了再也不愿见她的念头。
这样的想法让宋书恩有了一些内疚。毫不夸张地说,马巧花曾经点亮过他没有色彩的童年,因了她,让他有了一份别人没有的儿时“爱情”。这份“爱情”,曾经温暖过他的成长。甚至就在几年前,已为人妻的她还向他表示过,“你找俺俺给你”。他每次回来,她都会出现。虽然他们没有过浪漫,也从来没有进入过真正的爱情之中,甚至懂事之后连话都不多说。但,他能感到,在她的心里,是把他当作很亲很亲的人,她甚至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儿时“俺答应过给你做媳妇”的承诺,一直用心地关注着他。
而如今,宋书恩却开始厌恶她。厌恶的原因,恰恰是她表现出来的热情与关爱。也许,这种不合时宜的关爱与热情,会给他带来麻烦,甚至是伤害。但,那毕竟是一颗心…
为什么突然厌恶她了呢?宋书恩在心里问自己。自从上了初中,他就再没有把这个萝卜花一样不显眼的女孩儿放在眼里,甚至很少想起她来。上了高中,自己被乡邻的美言所笼罩,更不会想起她,哪怕穷得家徒四壁,大哥寻媳妇都非常困难,自已也没有过让她做自己媳妇的念头。
宋书恩冷笑了一下,做出这样的结论:疏远她,是因为自己不再需要她,也就是用不着她。即使在失去娘之后的日子,马巧花偶然在他面前露下脸,曾经给他带来过一丝温暖,但现在回忆起来,她的温暖也许对他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他有他的兔子,有他的学习,还有他的伙伴。
这么些年,他竟然对她那样的漠视。这种漠视,恰恰印证了那个令人心寒的结论一这是人骨子里固有的。用不着嘛,用不着当然就可以漠视,可以置之不理。有了这个结论,宋书恩冒出一头冷汗。在社会上混这几年,他非常明白这样的世事。令他震惊的,是这种世事渗透到了同学之间,渗透到了友谊与感情之间。他痛苦地想,亲密同学的友谊,也将会受到这个结论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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