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八年前政策就已颁布,可除了各省市零星出台了一些象征性的落户政策外,似乎城乡身份、地域身份所代表的公民等级差别并没有多大变化。趁着这次房地产价格逐渐回归理性,大家都加把劲,把这个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为的、世袭的等级制度,附加在户籍上不平等的福利,都给废了吧?
改开前为国家建设牺牲的农业户口
就像是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父母,同样,我们都没办法选择自己家乡,以及户籍类型。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在积贫积弱的基础上完成工业化,国家借鉴苏联模式,采用农业补贴工业,即俗称的“剪刀差”的方式去积累工业资本。
如果不幸,被定位或者”世袭“成了农业户口,则不得不从事最繁重的大集体农业生产。而农产品被压低价格,由国家统购统销,收入极其微薄。
城市则是禁止个体工商户的,私自进入城市生活的农村人被称为”盲流“,农业户口在城市没有资格得到工作的机会和供应生活物资的各类票证。
改革开放之前,高考录取率很低。只有极个别的农业户口子弟通过上大学这唯一的通道获得脱离农业户口的机会。
可以说,正是全国几亿乡下人任劳任怨地默默付出,才有城镇人口高人一等的生活。
虽然二元户籍制度为中国的工业化打下了重工业基础,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但代价依然沉重:在国内形成了城乡、“农” 与 “非农” 的二元对立,人为打造了两个事实上的阶级。
占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没有做错什么,却人为地被定为乡下人,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牺牲,却难以享受平等的工作机会和社会福利,勤勤恳恳地辛劳一生。
改开之后继续奉献的打工阶层
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发展需要更多的廉价劳动力。这次,又是农村人口形成了浩浩荡荡的打工大军,为祖国的建设发展继续添砖加瓦。跟他们的父辈一样,由于户口类型和地域的原因,他们不得不继续成为不能享受城市福利的”二等市民“。
做着最底层、最脏最累的活,拿着最低的薪水,还必须承受高昂的房租,没有资格买房安家、没有资格买车摇号,甚至,不能做网约车司机。
更无奈的是,享受不了当地人同等的子女教育,不得不让后代成为”留守儿童“,承受两地分居、骨肉分离的痛苦。所有原因,只因为他们没法选择的非本地户籍。
这次疫情,查了一下租房补贴,才发现,申请需要本地户籍。北京,仍然是北京人的北京,还不是,中国人的首都。
控制人口规模,走市场调节可行
8年前的《意见》,明确取消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区别,但仍然坚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
控制人口规模没问题,但,非得世袭户籍才能控制吗?
改革开放,经济发展,需要打工人提供丰富的廉价劳动力,外地户籍可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没外地户籍份。
房价涨时,需要本地户籍购买。房子过剩时,可以外地打工人来接盘。
车牌少,需要本地户籍摇号。网约车司机多,需要本地户籍才能申请。
需要时,农村城镇都没关系,稀缺时,还得是本地户籍才行。
哪次人口规模,是由控制户籍控制下来的?让人员自由流动,市场需求自动调节不好吗:能留的留 ,想走的走,来去自由。
学历、资产、房产、积分,这些人为的指标,哪个能比市场需求自动调节更公平、更合理?
非得,有大多数人牺牲,少数人享福,才能发展吗?
因为生在中小城市,或者生在农村,天生就低人一等,连上大学都需要比当地人分高,天生比别人机会少、福利差,这公平吗?
勤劳朴实的农民阶层,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默默奉献了半个多世纪,只求与当地户籍一视同仁,享受平等的福利,这,过分吗?
还要让,这种不公平的户籍关系世袭到下一代吗?趁着房地产回归理性,把这世袭的户籍福利,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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