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书友们,大家好,我是花信微风!今天给大家带来3本年代文,如果你也喜欢这类型的小说,还请多多点赞留言呀,每本都是高分精品。
第一本:
简介:
身为年代文中十八线炮灰作精女配,必定少不了被附带配送一个不得善终叫人可叹可悲的结局。但是不好意思,本人来了。
入坑指南:
“跟我回家!”周野朝着她怒吼!
白月季对上周野那张英俊张扬的脸,此时这个男人浑身都充斥着阴鸷气息,目光恨不得活剥了她。
脑袋里如同惊雷一般闪过,一股股属于她的记忆不断袭来。
很快,接受了记忆的白月季呼吸都是急促起来,满面的苍白与震惊。
这,这怎么可能,她……她怎么会穿进堂妹的书里头来?
她打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长得好,成绩优异,一骑绝尘狠甩同龄人。
二叔家的堂妹对她从小羡慕到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份羡慕就变了味,最后竟然成了嫉妒。
堂妹以她的名字命名了她小说里的一个女配。
本来她也不知道这件事,她妈从二婶那听说堂妹写小说,她妈就想去支持看一下,一看可是把她妈气得不行!
何止是命名,连相貌描写喜好描写等等方面,全是照着女儿来的!
这分明就是把她女儿写入小说里,还写成这样一个讨人嫌的角色,心理得多扭曲!
她妈就跟她说。
她正在休假,闲着没什么事就看了,也看到了女配白月季作死的悲剧一生。
按照小说的剧情,她现在已经赌气嫁给了村里的混混周野。
三个月前洞房之后迄今没有再让周野碰过她,周野是喜欢她这个城里来的白天鹅女知青的,对她也是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固然躺在一个炕上夜里翻来覆去的躁动,但是也不曾再碰过她一根手指头。
不过哪怕是这样,也架不住堂妹给安排的剧情:那一晚上之后,白月季就怀孕了。
白月季粗心,一直到前天才发现自己一向准时的月事竟然三个月没来了,就紧着去医院检查。
方才确定自己怀孕三个月了!
眼下这个场面,就是怀孕的她要上山将这个孩子给摔掉!
周野来了,对着她怒吼咆哮,不让她弄掉孩子,两人拉扯之间,她不小心摔了下去,孩子就摔没了。
一向对她包容呵护有加的他因为这件事,那是彻底对她死心与绝望!
可是这还不是全部,后来堂妹对情节的安排才叫人毛骨悚然呢。
因为堂妹让她这一摔就直接摔成了不孕不育!
不仅如此,还让周野跟她离婚,之后改革,周野远走他乡,多年后成为全国首富。
而她呢?不仅没能挽回男主的心,更是如同一颗坏果子,就是烂在大街上都没人要了。
最后的结局就是,她去饭馆里当扫地大妈苟延残喘的时候抬眼看到周野在电视机里意气风发,竟然没有老多少,且比当年还多了一份儒雅与英俊的模样,接受不了这个打击的她当场气绝身亡!
这就是这本书里女配白月季的一生。
但现在成了她的一生。
第二本:
简介:
一觉醒来回到七零新婚夜,包办婚姻,丈夫根正苗红,又苏又帅,这到底嫁还是不嫁?后来林清雅真香了,糙汉老公还挺甜!
入坑指南:
林清雅姿态僵硬地坐在木架床上,眨巴眼睛望着这间屋子。
天花板上没有挂电灯,床边柜子点了一盏煤油灯,光线并不明亮,但足以照亮整间狭小的房间。
几张大红喜字贴在饭橱和衣柜上,墙壁上挂着主席爷爷的画像,一台老式缝纫机摆在墙角,靠近床头的桌上,红烛摇曳,散发着暖光。
这是一间粉刷干净的新房,处处透着喜气。
透过墙角的老式衣柜穿衣镜,望见床上坐着的她,身上一件军绿色的列宁装,胸口挂着新娘的红色胸花,两只麻花辫垂在胸前。
镜中的少女弯弯的柳叶眉,嫩汪汪的杏儿眼,皮肤像初雪般腻人,两颊婴儿肥颇丰,透着一股子青涩稚气,嫩得掐出水,天生的凝脂美人。
眉眼轮廓不是她。
准确说她穿越了。
几分钟前,她还在别墅内和闺蜜庆生,喝醉了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结果睁开眼就成了这模样。
若不是屋外传来宾客热闹的声音,林清雅真以为她是做了个梦,到了什么博物馆年代怀旧现场。
不过随着大段的记忆融入,她已经了解了大概。
她这是穿越到了还没改革开放的七十年代中期。
原主和这即将洞房新婚丈夫是双方父母包办婚姻,婚前没见过面。
为了结这个婚,人家专门请了探亲假回来。
林清雅念着这点,倒也舒了口气。
只是她好歹是自由恋爱时代下成长起来的,对包办婚姻有着精神上的抗拒,更何况她还没谈过恋爱,还不想结婚啊。
咕噜咕噜……
肚子饿了。
林清雅蹙了蹙秀眉,又起身捻了几颗桌上盘子里的花生吃。
走到窗户边,推开报纸糊的窗框,望见一座四面围拢的南方青瓦庭院,院内摆着十几桌酒席,此时宾客还没散去。
夜空繁星闪烁,青瓦石墙人家,望着七十年代的人们在酒席上谈笑逗趣,还挺得趣,跟黑白影画里看到的似的。
她的视线不由得落在人群中一道身影上,他手里拿着酒碗,侧身背对着这边,穿着绿色军装,身姿笔挺,个子很高,目测有一米八九,比周围人高出一大截。
清朗月光拢在他身上,身形格外出众,刹那间让她失了神。
“霁川,你家新娘子饿得啃花生了。”
不知是谁笑着说了句,男人转头视线循了过来。
只见房檐边窗框掀开,那俏丽的身影就趴在窗台上,歪着脑袋打量这边,手里还不停地剥着花生壳儿,一颗颗花生米往嘴里塞,塞得两颊鼓鼓的。
新婚少女描眉画唇,格外惹眼,却一点都没新娘子的端庄和自觉。
男人眉眼清冷至极,定定看了她一眼,又转身走向厨房。
林清雅怎么感觉被他瞪了一眼,嘟囔着关上窗户,转身想往床边走,望着那床头大红喜字枕巾,大红喜字被褥,还有大红喜字床单,整个人从头到脚尴尬到裂开。
第三本:
简介:
前世,她受渣男贱女误导,放着根正苗红,又帅又能打的丈夫不要,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重生回到新婚夜,夏思月使出浑身解数在糙汉心尖上撩火。
入坑指南:
“媳妇,挺住,马上就到了!”
头晕脑胀间,夏思月感觉胃里一阵翻腾,难受的要命。
她不是死了么?
怎么还能感觉到难受?
她生前错信小人,被人捅了两刀,活埋在废弃的墓坑里。
因怨气太重,魂魄一直困在墓坑里无法散去。
直到那个坐着轮椅、身着迷彩服的男人将她的尸体带回家,她的魂魄才得以自由。
之后,她的魂魄一直伴随在男人身边,看到他亲手处死那对狗男女,也看到了他对她深沉又偏执的爱……
“范医生,范医生,我媳妇发烧了!”熟悉又担忧的声音传入夏思月耳中,打断她的思绪。
“范医生,轻点,你弄哭我媳妇了!”
范医生的脸扭了一下,差点将针扎在男人身上。
“我还没开始呢。”
尖尖的针刺进屁股,把夏思月疼醒了,她缓缓睁开眼睛,一张熟悉的脸猝不及防地进入她的视线。
眼前的男人有着棱角分明的轮廓,粗眉大眼,寸头干脆利落,古铜色皮肤健康又性感。
夏思月呼吸一窒,这张脸,是她午夜梦回时,心里永远的伤痛,深刻得心尖都在颤栗。
夏思月颤抖地触碰着男人的脸,那温度灼灼地熨烫着她。
能碰到了,再也没像以前那样,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穿过他的身体。
“阿言——”
夏思月红着眼睛,沙哑地喊出男人的名字。
她的声音很小,带着悔意与眷恋。
千思万绪在心中,夏思月怀着起伏不平的心情打量着破旧的小诊所。
这是,这是黄官屯的小诊所。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霍言!
爱看小说的她,脑海里出现重生两个字。
她居然重生到了七五年,在黄官屯当知青的时候。
那年秋天,因某些原因,她嫁给了霍言。
夏思月的视线落到霍言身上,双眸泪盈盈。
霍言见夏思月痴痴盯着自己,心里忐忑不安:“媳妇,你怎么了?”
夏思月坐起身抱住霍言的腰,娇柔的声音带着点哭腔跟干涩:“阿言,阿言……”
霍言浑身一僵,古铜色的脸有几分错愕,还有一丝紧张。
两人结婚以来,夏思月从没给过他好脸色,甚至还动手打他。
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抱他,奇妙的感觉传遍全身,呼吸变的略显急促。
霍言垂眸看着哭红眼的夏思月,很心疼,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着:“是不是很疼?不哭,一会就不疼了!”
夏思月昂头看着霍言,软糯糯地说道:“我要回去。”
霍言误以为她要回城,脸上露出一抹苦涩,纵使对她千依百顺,依旧留不住人。
“回城指标一时半会搞不到,等我回队里再想办法!”
夏思月知道霍言误会了,她站起身,双手抱住他,整个人挂在他身上:“我不回城,我要留在黄官屯给你生宝宝。”
夏思月因高烧未退,两颊因潮热自带胭脂,泛红的眼角流露出勾人的春意。
霍言怕她掉下去,下意识搂住她,也因她的话心跳加快了几分,深邃的眸子闪着火星:“没骗我?”
夏思月想起之前的所作所为,恨不得给自己抽两个耳光,这么好的男人,她眼瞎看不到,居然信了那斯文败类的话。
夏思月在霍言的手心上挠了挠,眉梢染上笑意:“骗谁,也不会骗你。”
霍言被她撩得脸红心跳,气息紊乱,说话结巴:“别,别闹。”
他抽回手,将夏思月按在凳上坐下,慌乱地转过身,不敢跟夏思月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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