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pos机,广州办理pos机地点

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执行,该法案在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等方面,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其中,对支付行业的影响也将是深远的。近期,各地都在打击支付相关犯罪。

打击网销POS诈骗

12月9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掉了一个以推销POS机为手段的诈骗团伙,现场抓获嫌疑人44人,查扣涉案POS机2000余台。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哈尔滨某公司通过话术推销POS机,虚构不收任何费用承诺,开通使用后收取商户499元押金,而后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工商部门投诉达上百条。经过长期缜密侦查,发现该公司以办理POS机为诱饵,诈骗大量被害群众财产超300万元,被害群众累计逾千人,其组织架构严密,分层级管理,涉案人员众多。

12月9日,哈尔滨市公安局联合南岗分局统一收网,成功摧毁该犯罪团伙,到案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击POS机“跑分”洗钱

日前,内江市公安局刑侦部门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

2022年1月,内江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对省公安厅下发的涉案“两卡”线索分析研判,发现了以东兴区籍人员夏某、兰某为首的“跑分”犯罪团伙利用POS机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进行转账、洗钱。

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确,团伙成员反侦察意识强,作案使用国外通信工具进行联系,隐秘犯罪行为和轨迹,并长期在成都、内江自贡等地招募“卡农”(提供银行卡、信用卡的犯罪嫌疑人),利用POS机对境外诈骗窝点骗取我国公民的资金进行转账、洗钱。

团伙主要涉案嫌疑人夏某、兰某长期坐镇成都、内江,负责制联系境外上家,并在成都、内江、自贡等招募“卡头”(负责招募“卡农”的犯罪嫌疑人),在向境外上家申请到洗钱任务后,立即联系重庆、北京等地的POS机商购买POS机,分发给“卡头”,“卡头”随即组织“卡农”在茶馆、网吧、酒店等临时场所进行“洗钱”。

专案组通过大量的数据研判,最终锁定了该团伙所有成员。4月28日上午,市中区公安分局、东兴区公安分局和内江市局刑侦、网安、合成作战等部门警力225人,兵分三路在成都、自贡、内江对“1.08”专案进行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扣押作案POS机106部、车辆9台、手机69部、手机卡72张、银行卡113张,冻结涉案资金数百万元。

经调查核实,该团伙自2022年1月至4月,共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洗钱达1700余万元,连带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余起。

广州反诈首罚,打击银行卡“跑分”

近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当日,韶关市公安机关即成功抓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架设通信设备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并率先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出行政处罚。据悉,该案是广东首例依据新法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介绍,当日根据韶关电信线索,韶关市反诈中心联合浈江反诈中心在韶关市浈江区财富广场某住房当场抓获涉嫌帮助电信网络犯罪窝点架设固话VOIP窝点及帮助转移支付结算服务的嫌疑人黄某,并当场扣押作案工具一批。

经查,嫌疑人黄某对架设固话VOIP窝点及利用他人银行卡帮助上家“跑分”的事实供认不讳。因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韶关公安依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四十四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12000元的处理。

个人参与银行卡“跑分”,被开1万“反诈罚单”

近期,湖北鄂州一男子许某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买主,将个人银行卡、手机出售给对方进行“跑分”诈骗。许某结识网友,并出售其银行卡谋求高回报,因许某个人银行卡内经常有大额资金流入流出,这一反常情况引起鄂城区公安分局民警注意。12月15日,民警抓获许某,经检查,许某网络上结识的不法网友利用其银行卡共计转移涉诈资金18万元。

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许某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鄂州公安处以罚款1万元。据悉,这是自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鄂州公安开出的首张“反诈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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