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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州句戈铭文考释

孔令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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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珍秦斋藏越王趣居(州句)戈[1],先后有曹锦炎、吴振武、董珊等学者对其铭文进行过考释。

曹锦炎所作释文[2]如下。

越邦先王,□,得居作铸金 (就、戚),差(佐)徐之为王后,……以作其元用戈,以守其 (边)土。

曹锦炎将器主考释为越王得居,即勾践之父允常。认为铭文大意为越王得居作铸金戚佐助徐国称王。

吴振武所作释文[3]如下。

戉(越)邦之先王翁退居作金,

(亭)差(佐)余邑 (徐)之为;王后退居作金,差余邑(徐)以铸其元甬(用)戈,以攸(修)强 (边)土。

吴振武考释器主名为徐之,亭差(佐)乃官名。认为铭文大意为过去越国先王翁去世时制作铜器,为亭佐徐之铸造,而今王后去世制作铜器,亭佐徐之铸造了这把上好的戈,将用来治理强固边境。

董珊所作释文[4]如下。

戉(越)邦之先王未得居乍(胥-苏)金(阴), (就、由)差余邑 (徐)之为王,司(始)得居乍(胥-苏)金(阴)。差余邑(徐)以铸其元甬(用)戈,以攸(修)□ (边)土。

董珊将器主考释为越王差徐,乍金是越国都之名。认为铭文记载了越王差徐迁都乍金之事。

上述三种考释差别很大,都不够贴切,有的还过于迂曲。我认为该铭文应作如下释读。

戉(越)邦之先王某(谋),趣(州)居(句)作金 (戚)[5],差(佐)余邑 (徐)之为王后,趣(州)居(句)作金差(佐)余邑(徐),以铸其元用戈,以攸其 (边)土。

我们认为,对该铭文释读的关键在于对“某”(谋)、“趣(州)居(句)”和“差(佐)余邑(徐)”三个词的理解。

铭文中的“某”与禽簋“周公某(谋)”(《殷周金文集成》4041)、谏簋“汝某(谋)不又(有)昏”(《殷周金文集成》4285)中的“某”的写法相近,仅下面的偏旁“木”字略有缺省。据《说文解字》:“某,酸果也,从木甘”。“某”是“梅”的本字,金文“某”多假借为“谋”。据《说文解字》:“虑难曰谋”。联系下文可知,“戊(越)邦之先王某(谋)”之意为佐助徐人恢复国家,重新称王,是越国先王所谋划的国策。

铭文中的“趣(州)居(句)”,“趣”古音在侯部,“朱”古音也在侯部,因而“趣”可通“朱”。“州”古音在幽部,侯、幽旁转,“朱”、“趣”与“州”均可以通假。“句”与“居”古音同属鱼部,两字可通假。因而“趣居”即金文中的“州句”或文献中的“朱句”。

铭文中的“差余邑”即佐徐,佐助徐国之意。董珊释其为越王人名,吴振武将“就(戚)差(佐)余邑之”释为“亭佐徐之”,认为器主为亭佐,名徐之,我们认为均不妥,原因如下。

首先,“余邑”从邑从余,在金文中专用于国名,指徐国,迄今未见用作人名。

其次,在该铭文的后半部分:“趣(州)居(句)作金差(佐)余邑(徐),以铸其元用戈,以攸其边土”。如果将差徐理解为人名,则有悖金文行文惯例,金文中的“以”多起到连接前后两行为的作用,交代两个或几个行为之间的承接关系。金文中很少有在器主名字后直接连“以”字的。如果将“差徐”释为“佐助徐国”,那么,文意就十分通顺。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趣居(州句)铸作了这件铜戈,用来佐助徐国,用来守卫边疆”。

曹锦炎在《越王得居戈考释》[6]一文中介绍浙江越文化博物馆所藏一件类似的戈,铭文为“戊(越)王差(佐)徐,以其钟金,铸其拱戟”。依照前面的分析,金文中器主名字后不能直接加“以”字。这里的“差徐”也只能解释为佐助徐国。铭文大意为越王为了佐助徐国复国,不惜毁钟铸戟(或将本来打算用作铸钟的青铜改为铸戈戟)。由于该戈的形制、纹饰和铭文内容、字体风格均与珍秦斋藏越王趣居(州句)戈一致,据曹锦炎在文中介绍此两戈都是同时在浙江绍兴出土,因而可断定该戈的主人应为越王州句。

再次,1959年出土于安徽淮南蔡家岗赵家孤堆的2件铜戈[7](《殷周金文集成》11310、11311)上均有鸟篆书铭文“[越王]者旨於赐,,左(佐)余邑(徐)□至王”。该铭文中的“左”字,《殷周金文集成释文》隶定为“亥”字,与字形无据,该字形从言从左,其构形与矢令方尊(《殷周金文集成》6016)和矢令方彝(《殷周金文集成》9901)中的“左”字相同。据清代郑珍《汉简笺正》载,“石经《尚书》古差作‘ ’”[8],由此可推知金文中从言从左的“左”字,与“差”应是同一字,均通“佐”字。据现有金文材料,越人与徐人结盟,佐助徐人复国称王,从而维护越国边疆的稳定,至迟是从越王者旨於赐就谋划并执行的重要策略,至少延续到其孙子越王州句。

另外,据陈松长介绍[9],1999年1月在湖南常德德山寨子岭出土的一对战国时期的距末上的铭文对正确理解“差(佐)余邑(徐)”二字的含义也有启发。2件距末的铭文为:“忄于乍距末,用差(佐)商国。光张上「下」,四方是备”。铭文大意为忄于铸作距末,用来佐助商国(曹锦炎认为商国即宋国[10],陈松长认为“商国”即“上国”,指楚国),光照上下,四方是用。这里的“差”字与趣居(州句)戈中的“差”字用法一致,都通“佐”字。

在浙江、江西等越国故地出土过多件徐器,从其出土地点及铭文内容来看,徐与越之间的确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这些材料有助于我们了解趣居(州句)戈的铸作背景。下举四例,略加说明。

1.余邑(徐)貝肴尹 鼎(《殷周金文集成》2766)

出土于浙江绍兴坡塘306号墓。铭文:“唯正月吉日初庚,余邑(徐)貝肴尹 自作汤鼎,宏良聖敏,余敢敬明祀,丩津涂俗,以知恤訁辱,寿躬子,眉寿无期,永保用之”。

该器应为徐人势力入越之后,由徐国王室贵族后裔在越地所铸。铭文记载余邑(徐)貝肴尹 祭祀祖先神灵,并决心要整肃徐人旧俗(涂俗),时刻牢记亡国之耻,以图东山再起。

2.徐王元子 炉(《殷周金文集成》10390) 出土于浙江绍兴坡塘306号墓。铭文:“余邑(徐)王之元子 之少 。” 即炉, 在《殷周金文集成》释文中被隶定为“福”,他可能是末代徐王章禹的长子。

3.自铎[11] 2003年春出自浙江绍兴市塔山公园。铭文:“唯正十月,吉日丁巳之辰,自余余邑(徐)王旨後之孙,足利次留之元子,天乍(祚)夫旮之贵姓(甥),择其吉金,自作其铎。世世鼓勿[之],後孙之[勿]忘”。该铭文最后一句的“之”与“勿”为铸字时字模错置,应读为“世世鼓之,後孙勿忘”。

该钟铭文字体是典型的鸟虫书,可能是徐人流亡越地后所作。该青铜甬钟的铸造年代约在越王勾践晚期或稍后。器主名为自,是“足利次留”的长子,徐王“旨後”的孙子。

以上3件徐器均出自绍兴,而绍兴正是春秋、战国时期越国都城会稽的所在地。这3件器物的主人均为徐国王室的重要成员,余邑(徐)貝肴尹 ,官职为貝肴尹,应为令尹一类的官职,是南迁越地的徐人领袖;徐王元子 则是徐国的太子;自铎的主人名“自”,是“余邑(徐)王旨後之孙,足利次留之元子,天乍(祚) 夫旮之贵姓(甥)”。这3件徐器的出土,进一步证实了浙江地方志中关于徐偃王南徙浙江的记载[12]有一定的历史依据,反映出徐人势力曾进入浙江的历史事实。

4.徐令尹者旨 炉盘(《殷周金文集成》10391) 出土于江西靖安,与徐王义楚盥盘同出。铭文:“ 君之孙,徐令尹者旨 择其吉金,自作 (炉)盤(盘)”。

字可释为雁,与偃音同, 君可能是一代徐王。器主者旨 是 君之孙,为徐国令尹。令尹一职常见于楚国,楚国担任令尹之职均为王族,相当于中原国家的相邦,可见者旨是仅次于徐王的徐国最高行政长官。

值得注意的是该炉盘的主人为者旨氏,而金文中常见有越王者旨於赐,安徽淮南市蔡家岗赵家孤堆出土的两件铜戈上一面有“□王者□於赐”,另一面有“ ,左(佐)余邑(徐)□至王”。该铭文表明早在越王者旨於赐时就已经开始帮助徐国复国称王了。

徐国王族与越王有着同一姓氏,说明二者有亲缘关系。金文中“者旨”即文献中“诸稽”的略写。如《国语·吴语》载:“越王许诺,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韦昭注解:“诸稽郢,越大夫”。陈梦家在《六国纪年》[13]中称,“疑诸稽郢者太子鹿郢也”。越国太子鹿郢继勾践(公元前496~前465在位)成为越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写作“鼫与”,金文则为“者旨於赐”。今绍兴西南50公里处有诸暨市,此地名的由来或与“诸稽”姓氏有关。

《国语·郑语》载周太史对郑桓公友说,祝融八姓中“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韦昭注解云:“大彭,陆终第三子,曰籛,为彭姓,封于大彭,谓之彭祖,彭城是也。豕韦,彭姓之别封于豕韦者也。殷衰,两国相继为商伯”。彭城在今徐州徐元诰在《国语集解》中称,豕韦封于韦城,韦城在今河南滑县东南五十里[14]。此地在徐州东北100公里处。由此可推知同为彭姓诸稽氏,其始封地也应在徐州周边地区,而今徐州附近地区似亦为古徐国活动区域,这可看做是诸稽氏与古徐国之间存有联系的一个历史地理方面的证据。

谭戒甫指出,“诸稽一名,仅见于国语郑语,而吴语有诸稽郢其人,越世家作柘稽,当以国为氏者,诸古读若都,知柘、诸皆为之假字。…… 字,经传不多见,故以同部假用涂, ,余邑,徐、 ”[15]。这可看做是诸稽氏与古徐国之间存有联系的一个语言学上的证据。

总之,正是由于徐越之间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徐人在鲁昭公三十年(公元前512年)遭吴灭国之后,我们认为徐人会避难于越,而且越人不但会容留徐人,还会不遗余力地支持其复国称王。

据《春秋》载:“冬十有二月,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左传·昭公三十年》载:“己卯,灭徐。徐子章禹短其发,携其夫人以逆吴子。吴子唁而送之,使其迩臣从之。遂奔楚。楚沈尹戌帅师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处之”。

我们认为这些记载与金文中所反映出的部分徐国王室成员及贵族大臣南迁至越国并不冲突,因为《春秋》和《左传》只是说徐国国君章羽(或章禹)率领近臣投奔楚国,其子或其他贵族仍有逃往越国的可能,况且吴越世仇,越正谋吴,徐人正欲雪亡国之耻,加上徐、越又有亲缘关系,所以徐王族及大臣逃往越国的可能极大。

越王趣居(州句,公元前448~前412在位),是越王者旨於赐(公元前464~前459在位)的孙子,越王不寿(公元前458~前449在位)的儿子,州句在《竹书纪年》中写作“朱句”,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索隐引《竹书纪年》曰:“於粤子朱句三十四年灭滕,三十五年灭郯,三十七年朱句卒”。从其一生事迹看,他着力向北拓展越国疆土,在其晚年吞并了滕国郯国,而滕、郯与徐国毗邻。如前所述,徐、越王室之间有着深厚的亲缘关系,彼此之间可以相互信赖。因而越王州句遵循先王所遗留下来的谋策,佐助徐人复国称王,使其帮助自己治理北疆应在情理之中。这可能就是“越王趣居(州句)戈”铸作的历史背景。

附记:本文为“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徐舒青铜器群综合研究》(200901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获得重庆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CSTC,2009BB6058)和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2009—1590)的资助。

【注释】

[1]萧春源:《珍秦斋藏金:吴、越、三晋篇》,澳门基金会,2006年。

[2]曹锦炎:《越王得居戈考释》,《古文字研究》第25辑,中华书局,2004年。

[3]吴振武:《谈珍秦斋藏越国长铭青铜戈》,《古文字研究)第27辑,中华书局,2008年。

[4]董珊:《越王差徐戈考》,《故宫博物院院刊》2008年第4期。

[5]朱德熙:《释 》,见《朱德熙文集》第五卷第1页,商务印书馆,1999年。

[6]同[2]。

[7]崔恒升:《安徽出土金文订补》第254页,黄山书社,1998年。

[8]郑珍:《汉简笺正》,见《郑珍集·小学》第533页,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

[9]陈松长:《湖南常德新出土“距末”铭文小考》,《古文字研究》第24辑,中华书局,2002年。

[10]曹锦炎:《鸟虫书通考》第193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99年。

[11]曹锦炎:《自铎铭文考释》,《文物》2004年第2期。

[12]曹锦炎:《绍兴坡塘出土徐器铭文及相关问题》,《文物》1984年第1期。

[13]陈梦家:《西周年代考·六国纪年》第158页,中华书局,2005年。

[14]徐元诰撰:《国语集解》第467页,中华书局,2002年。

[15]谭戒甫:《诸稽考》,《东南文化》198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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