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佛山一公司通过个人私卡收款及发工资未扣个税被查!
该公司在2018-2019年间,通过两个个人私卡以及个人微信和支付宝收取货款及维护费用1000多万,老板让财务不记账,财务就没有入账,因此也就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其实,大多数财务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任由老板作主,老板说不入账就不入,财务人员太听话,老板说什么就听什么,完全不考虑财税风险,即使有风险也是由老板自己来承担,与自己无关。
同时,该公司也是通过上述两张银行卡,向公司员工发送工资、奖金1000多万,老板以为不用公司的款来发,这样就不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员工多拿钱,公司也节税,自以为皆大欢喜,其实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构成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
这1000多万的工资和奖金发放,公司财务能不知道吗?肯定是知道的,或许还是财务亲手来发放的呢?但是这种有风险的行为,肯定是老板授意来做的,财务也乐得做人情,反正有风险也与自己无关。
综上所述,有些企业老板就是相当然的认为用个人卡收款没有问题,财务也不敢提出异议,其实最后有风险时,还是老板自己来承担。同时也应注意到,即使是4年前的业务,但依然可以通过银行流水查得一清二楚,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无风险,其实风险是一直存在的。
但是作为有责任、有担当的财务人员,还是要及时提醒老板这种风险的。
那么类似公转私风险如何才能规避呢?
1、可以两处发工资薪酬,在一处交纳社保,但两处发放的工资薪酬均应如何代扣代缴个税,有时想为员工省点税,但最后承担风险的反而是老板自己。
2、对收入较高的,可以转变劳动关系为服务关系,通过设立销售中心等形式的个体户,这样就可以利用核定征收政策,将45%的个税变成2%以内了。
3、利用年终奖未纳入综合收入时的政策,正确核算奖金与工资分配区间,这样就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税收优化。
4、在爱税宝部分园区,在个人年度汇算清缴时,如需要补税等,在个税实缴的基础上,可以获得地方的税收扶持基金奖励,相当于间接降低了税负。

5、利用私车公用或私车租赁等方式,给予员工租车补贴,通过第3方平台进行私车租用补贴10000元时,员工仅需承担万三的印花税,而公司可以获得13%专票抵扣进项,也不失为一种福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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